湖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会计学(专升本)以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会计、财务管理和审计实践人才需求为导向,以相应职业岗位的用人标准为准绳,以相应职业岗位对人才知识和能力结构的要求为根本,按照“宽口径、多方向、重应用、强能力、活模块”的原则制定人才培养标准和设置课程体系,充分考虑自学考试生源对象的特点,以理论知识够用为度,以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以学以致用、学有所教、学有所成为目的,着力推动自学考试人才培养模式从理论型研究型向应用型职业型转变,更好地为服务于会计专业人才素质提升。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会计学(专升本)专业的学历层次为本科,学科门类为管理学,专业类为工商管理类。
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合格课程门数为15门(其中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总学分为71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相应课程合格成绩且达到规定学分要求,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经审核通过,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会计学专业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符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主考学校按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有会计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掌握会计师的业务知识与专业技能,熟悉“互联网+”环境下的会计服务模式,能够在工商企业、金融企业、中介机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从事会计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要求掌握会计和经济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提供“互联网+”环境下会计服务的基本能力,具有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会计学、公司理财、审计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会计学分析的基本方法和技能;
3.熟悉国家会计准则,了解国际会计惯例等方面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4.了解现代会计学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发展动态、行业需求和国际趋势;
5.具有一定的会计学领域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满足会计行业的工作需求;
6.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
7.具备较强的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会计学课程设置:
专业名称:会计学(专升本) 专业代码: 120203K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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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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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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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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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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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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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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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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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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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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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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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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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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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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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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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专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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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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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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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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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性代数(经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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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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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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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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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原理(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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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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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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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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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原理(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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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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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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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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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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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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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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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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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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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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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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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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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系统(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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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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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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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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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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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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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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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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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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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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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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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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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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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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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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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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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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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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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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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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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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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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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综合操作(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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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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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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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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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案例分析(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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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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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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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毕业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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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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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会计信息系统(实践)2学分、会计综合操作(实践)6学分、会计案例分析(实践)4学分。
凡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相结合的课程为一门课程,考生必须取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