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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治安学
发布时间:2023-04-19 【返回上页】 共点击:

治安学(本科)

 

专业代码:030601K;专业名称:治安学

原专业代码:030407;原专业名称:治安管理

课程

类别

课程序号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最低学分/学分小计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16/30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15

英语(二)

14

选考不低于10学分;申请学位者英语(二)必考。

4

06779

应用写作学

5

5

08118

法律基础

5

6

*00235

犯罪学(一)

6

学位课程

35/40

7

*00371

公安决策学

6

学位课程

8

*00859

警察组织行为学

5

学位课程

9

*00369

警察伦理学

6

 

10

*00372

公安信息学

6

 

11

00380

痕迹检验学

6

 

12

*00861

刑事侦查情报学

5

 

13

*00370

刑事证据学

6

 

 

14

*00860

公安行政诉讼

4

 

15

00373

涉外警务概论

5

 

16

00927

中国司法制度

4

 

17

00381

严重暴力案件侦察

5

 

18

00229

证据法学

6

 

毕业

考核

19

99039

治安学毕业考核

不计学分

 

其他要求

  1. 合格课程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合格课程门数(不含毕业考核)不少于13门,毕业考核合格及以上;申请学位者英语(二)必考。
  2. 选考课可从推荐选考课中选考,也可从同层次选考课程库中,或湖北省自学考试现行开考的同层次其他专业中,自主选择与本专业课程名称及代码不相同的理论课程考试,达到学分规定要求。

说明:*”表示原专业考试计划已设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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